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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公告

辽宁保监局关于李广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许可〔2017〕714号

 

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广军任职的请示》(华保发〔2017〕240号)收悉。经审查,李广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辽宁保监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