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监局关于变更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凤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许可〔2017〕513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凤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人寿〔2017〕20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凤城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区龙原城8#5号1-2层。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辽宁保监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