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保监许可〔2017〕491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滕飞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渤财辽发〔2017〕28号)收悉。经审查,滕飞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辽宁保监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