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正在加载中...
考试服务

行业风采

“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提振金融消费信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根据辽宁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的通知》(辽银保监办发[2023]141号)及省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辽人保财险发[2023]110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保险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3月13日开始,丹东市公司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丹东市分公司实际情况,迅速有效的将本次教育宣传活动的口号及相关内容一一落实,3月14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全面组织开展金融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宣传。
  一、所有电子屏滚动播放活动口号,内容为--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提振金融消费信心”。
  二、县支公司营业场所悬挂宣传周口号条幅
  三、宣传周期间,丹东市分公司积极举办“总经理接待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保险消费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在网点设立“爱心公益服务站”、“新市民服务角”,配置专人为客户开展防骗防诈,防范非法集资等教育宣传,增强金融反诈能力。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特点,开展实用性强、应用性广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公益主题活动。
  四、2023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按照辽宁银保监局活动安排,为打造“大格局、高规格”的消保模式,省公司将“一把手讲消保”作为本次宣传周活动的“硬任务”。2023年3月14日由孙巍总经理对社区与人保客户,通过强化领导班子带头作用,生动讲述了防范非法集资与电信诈骗课程,形成共筑、共赢、共促、共进的诚信消费环境,切实提振金融消费信心。
   各支公司充分利用各自身优势开展以“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提振金融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各支公司重点聚焦“一老一少一新”,结合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中易受侵害的风险点,组织员工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投保及理赔、销售误导问题,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等保险保障的相关知识,帮助消费者远离欺诈、非法集资的侵害,通过宣传不断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丹东市振安支公司同兴营销服务部,在城乡交接处,搭建宣传棚,为附近社区村镇的居民做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以及金融保险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在该营业网点开设了“爱心公益服务站”。
  五、理赔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宣传员,活动中,通过现场答疑、发放防范电信诈骗与防非法集资传单等形式,将315消费者保护权益日安全消费与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内容结合起来,引来现场群众广泛关注。
  通过本次“3.15”的教育宣传活动,聚焦日常生活涉及的服务场景和高频事项,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推进保险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丹东公司将持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实现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奠定公平公正的价值基础,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有保障和更可持续等维度促进金融消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