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丹东中支“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 教育宣传周活动
为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做好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根据辽宁银保监局《2022 年辽宁银行业保险业 3.15 消费者保 护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和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做好2022 年辽宁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新华保险丹东中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安排
3月12日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总经理张文旋主持,各部门经理参会。会上确定了丹东中支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方案,确定宣传时间、阶段性完成工作等。并提出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各机构对此次活动周活动要给与高度重视;2.扩大受众面。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特性,不仅要向内外勤员工宣导保险知识,更要加大对客户进行金融知识的宣传,加大加强宣传力度。
活动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18日
二、活动内容
(一)“3.15”活动周期间,我公司围绕活动主题,拓展线上线下教育宣传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结合“四深入、全覆盖”活动,通过开早、夕会、培训会、客户联谊会等,集中开展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现场解答消费咨询,提升社会公众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认知、选择能力以及风险责任意识, 持续推进常态化消费者教育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3月15日当天,丹东、东港、凤城三地早会宣导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资料,同步开展公司门前宣传活动,受众160人,发放宣传手册120份。
(二) “3.15” 活动周期间,利用早会对全体内外勤做好《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 、维权救济方式等进行广泛的教育宣传。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侵害,警惕非法“代理维权”活动侵害、 警惕假借“代理维权退保”“保险退旧买新”“假保单”等以牟利为目的诈骗行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 。3月10-11日新华保险丹东中支开展3.15总经理接待日活动,接访人为丹东中支总经理 张文旋 、接待形式以现场接待及电话咨询形式开展。
3月11日丹东中支 张文旋总通过电话形式接待投诉客户孙秀萍女士,客户因保单被保险人酒驾身故理赔退保单现金价值金额不满,经沟通协商,为客户退回保单主险保费,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9万元。
一、活动安排
3月12日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总经理张文旋主持,各部门经理参会。会上确定了丹东中支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方案,确定宣传时间、阶段性完成工作等。并提出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各机构对此次活动周活动要给与高度重视;2.扩大受众面。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特性,不仅要向内外勤员工宣导保险知识,更要加大对客户进行金融知识的宣传,加大加强宣传力度。
活动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18日
二、活动内容
(一)“3.15”活动周期间,我公司围绕活动主题,拓展线上线下教育宣传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结合“四深入、全覆盖”活动,通过开早、夕会、培训会、客户联谊会等,集中开展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现场解答消费咨询,提升社会公众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认知、选择能力以及风险责任意识, 持续推进常态化消费者教育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3月15日当天,丹东、东港、凤城三地早会宣导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资料,同步开展公司门前宣传活动,受众160人,发放宣传手册120份。
(二) “3.15” 活动周期间,利用早会对全体内外勤做好《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 、维权救济方式等进行广泛的教育宣传。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侵害,警惕非法“代理维权”活动侵害、 警惕假借“代理维权退保”“保险退旧买新”“假保单”等以牟利为目的诈骗行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 。3月10-11日新华保险丹东中支开展3.15总经理接待日活动,接访人为丹东中支总经理 张文旋 、接待形式以现场接待及电话咨询形式开展。
3月11日丹东中支 张文旋总通过电话形式接待投诉客户孙秀萍女士,客户因保单被保险人酒驾身故理赔退保单现金价值金额不满,经沟通协商,为客户退回保单主险保费,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