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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关爱 主动理赔
    2022年4月27日,恒安标准人寿丹东中心支公司客户W先生因当地新冠疫情管控居家期间,收到了我公司的理赔款。W先生非常感慨:原本是四千余元的医疗理赔申请,竟然获得了35万余元的高额理赔,他切身感受到了保险的保障意义。
    情况是这样的:2022年3月,26岁的W先生在一次常规运动锻炼后,突感胸闷、胸痛,难以忍受,紧急前往丹东市中心医院,被收住院治疗。W先生原本以为只是运动时受到撞击受到的外伤,凭着自己年轻力壮,休息几天就会好。但没想到经过系统性检查,竟被确诊为急性心肌梗塞。在办理住院时,由于W先生没有参加社保,只能全额自费治疗。这时,他想起父亲在2018年5月曾为自己在恒安标准人寿丹东中心支公司购买过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12)和恒安标准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15),于是便向公司报案,在理赔人员电话回访慰问后,W先生得以安心地住院治疗。经过5天的治疗,W先生疾病症状减轻,办理出院手续回家观察。
    出院后,W先生收集好理赔资料并提交到公司,申请住院医疗保险理赔。公司理赔人员立即受理案件并提交审核,在审核过程中,理赔人员发现W先生所患疾病从症状及各项检查、化验结果,均符合重大疾病中的急性心肌梗塞保险责任标准。W先生父亲其投保了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版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和恒安标准附加幸福金生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C款),经过相关核实工作,最终审批结案,我公司在向W先生给付四千余元医疗保险金的同时,还向W先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5.24万元。
    保险理赔是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则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环节。虽然这次客户只是申请医疗费报销,但恒安标准人寿理赔人员本着诚信、公平的理赔原则,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应赔尽赔”,这才出现了这次让W先生“诧异”的理赔结果。理赔是保险保障价值的体现,理赔服务在做到“保险有力量”的同时,更要做到“理赔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