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协会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专项学习
今年的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协会的工作要求,丹东协会于4月14日上午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了《国家安全法》专项学习。
会上,丹东协会秘书长张晓琪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对《国家安全法》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组织大家对所学的内容进行交流,探讨,最后进行了国家安全知识普及答题。
秘书长张晓琪强调,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全面掌握《国家安全法》及其内容,坚决落实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不说危害国家安全的话,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在全新的国际形势下,充分尽到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国家安全意识,强化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大家一致认为,不仅要加强自我学习,还要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学习,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会上,丹东协会秘书长张晓琪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对《国家安全法》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组织大家对所学的内容进行交流,探讨,最后进行了国家安全知识普及答题。
秘书长张晓琪强调,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全面掌握《国家安全法》及其内容,坚决落实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不说危害国家安全的话,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在全新的国际形势下,充分尽到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国家安全意识,强化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大家一致认为,不仅要加强自我学习,还要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学习,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