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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协会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大会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为了指导会员公司准确理解《指导意见》的主旨精神,全面推进丹东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丹东保险行业协会于2015年12月9日,组织辖区40家主体机构和3家代理公司的总经理、理赔、客服岗位负责人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近150人,召开了丹东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大会。辽宁保监局消保处齐云处长、省协会陶红秘书长,丹东市政府金融办宋传敏主任和消费者协会刁云鹏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丹东市保险行业协会张晓琪秘书长主持。中国保险报、丹东日报、丹东电视台的记者对会议进行了跟踪采访报导。
    会议首先由行业协会副会长、人保财险丹东市分公司总经理徐运州就《指导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行为规范以及如何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了宣导解读。市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站长殷熙凤就2013年以来受理调处保险合同纠纷的数据成果以及通过消费者投诉反馈出来行业在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大会作了分析报告。人保财险丹东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周浩作了“担当责任、减少纠纷,从源头上维护好消费者权益”的发言;泰康人寿丹东中心支公司的主管副总吕晓玲作了“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险消费者维权工作”的发言;阳光人寿志愿者分团长张英丽代表行业17个志愿者团队、500名志愿者,向大会介绍了充分发挥保险行业消费维权志愿者团队的生力军和先锋队作用,积极参与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事例和成绩。市保险协会会长中国人寿丹东分公司总经理程明结合丹东保险业的实际,对下一步如何扎实稳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太平洋财险丹东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赵东宣读了经全体会员单位审议通过的《丹东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
会上,丹东市金融办主任宋传敏回顾了丹东保险业近几年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大局所做出的贡献,特别对丹东保险业应对突发事件为政府排忧解难的行为给予高度的赞誉。丹东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刁云鹏,对丹东保险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成立开展的保险纠纷调处工作和行业志愿者发挥的作用给与了肯定。辽宁保监局消保处齐云处长在会议结束时讲话,对丹东保险业及时认真学习《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迅速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给与肯定,并结合监管部门对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丹东保险业今后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张晓琪秘书长在会议结束时,号召各会员公司会后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的主旨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好工作举措,在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切实兑现《自律公约》的承诺,用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消费者对保险业的满意度,为行业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推动丹东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向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