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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

丹东保险业积极履行“辽宁省人身险销售从业人员二十条禁令”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身险销售从业人员 二十条禁令》的通知(辽保协发[2020]5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市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为保险销售行为树立了“标杆”和“戒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人员执业行为,提升保险行业公众形象,促进销售队伍健康发展。为做好“辽宁省人身险销售从业人员二十条禁令”宣传和推广工作,丹东地区各人身险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推进工作。
    签署承诺书
    为了严格规范管理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履行公司主体责任,各人身险公司负责人签订承诺书。
    线上宣传
    各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方式向社会群众、企业员工开展广泛宣传,让公司销售人员能第一时间阅读学习“二十条禁令”,同时要求销售人员参加 “二十条禁令”线上答题活动。
    线下宣传
    各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网点优势,制作相关折页、展架等在公司职场及营业网点进行摆放张贴,并利用公司各分支机构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辽宁省人身险销售从业人员二十条禁令》。
    宣导培训
    各公司利用各种早、夕会组织内外勤员工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宣导培训,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代理人的宣传销售行为,促使其主动地提高合规意识,坚守合规底线。
    通过此次宣传,各保险公司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意识上得到加强,对销售人员起到了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对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品质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