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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

    11月14日,丹东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市法学会会长王东兵,市法学会秘书长单广研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辽东学院、市中级法院、市交警支队和辽宁乾朗律师事务所的学者、专家及各会员公司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丹东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名单》,选举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晓琪任会长、辽东学院金融系主任刘颖、光大永明人寿总经理张琰、人保财险副调研员李琳任副会长、太平洋财险副总经理隋振涛任秘书长。目前,丹东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有理事33人,其中业内27人,业外6人,分别来自司法、交警、律师、大专院校的专家和学者。
    会后,研究会举办了第一次讲座,由人保财险法律部经理盛霞对《民法总则》进行了解析,重点对《民法总则》中涉保险业务的条款进行了讲解。
    丹东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保险法学研究走向了常态化、专业化的轨道,对加强保险业与业外的学者、专家的业务交流,繁荣我市保险法学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丹东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后,将组织业内外学者、专家对多年以来在涉保险案件诉讼中经常涉及到并存有争议的法律条款进行研讨,争取在业内外达成共识,也将通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交流,为统一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和赔付标准提供理论支持,争取将更多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司法实践,为提高涉保险案件裁判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