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诈案例】巧用鉴定破欺诈 主责终判变无责
【案情简介】
2024年,人保财险追州分公司通过司法诉讼,成功推翻一起存在虚假榄责嫌疑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实现责任由“主责”向“无责”的根本逆转,有效减损80万元。2021年12月,杨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S503省道倒车时,与后方徐某驾驶车辆碰控,致徐某重伤(右小腿截肢,评定七级、十级伤残)及双方车损。交警认定杨某负主要责任。杨某车辆承保于人保财险。徐某就其巨额人伤损失134万余元及对方保险公司追偿的车损17.35万元向人保锦州公司索赔。案件审核中,公司发现多重疑点:杨某报案时先称“被追尾”,后改口“倒车”;重型车在笔直省道上无合理原因倒车不合常理;事故双方车辆同属地、驾驶员同乡且车型相同,存在相识可能。结合徐某自身车上人员险限额较低,推测可能存在为获取高额保险赔偿而串通揽责的欺诈嫌疑。
【调查经过】
公司通过调取轨迹,显示两车事发时仅有前进速度,无倒车记录,印证了杨某可能被追尼的推断。但向事故双方及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均受阻,复议未果。随后,徐某及对方保险公司分别提起诉论。庭审中,公司果断申请达院测攻关键证据:涉事车新行驶轨迹、交警事故全卷,并申请对“是倒车还是被追尾”进行司法鉴定。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意见,明确杨某车辆系被追尾。同时,交警早期笔录也显示杨某最初陈述未倒车且与徐某相识,后续改口。最终,法院采信司法鉴定结论及完整证据链,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无责。判决公司仅需赔偿极少量损失。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评析】
面对存疑案件,保险公司应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固证,并善于通过司法程序推动关健调查与鉴定,从而有效击破保险欺诈,维护保险秩序与公司合法权益。
文章条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4年,人保财险追州分公司通过司法诉讼,成功推翻一起存在虚假榄责嫌疑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实现责任由“主责”向“无责”的根本逆转,有效减损80万元。2021年12月,杨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S503省道倒车时,与后方徐某驾驶车辆碰控,致徐某重伤(右小腿截肢,评定七级、十级伤残)及双方车损。交警认定杨某负主要责任。杨某车辆承保于人保财险。徐某就其巨额人伤损失134万余元及对方保险公司追偿的车损17.35万元向人保锦州公司索赔。案件审核中,公司发现多重疑点:杨某报案时先称“被追尾”,后改口“倒车”;重型车在笔直省道上无合理原因倒车不合常理;事故双方车辆同属地、驾驶员同乡且车型相同,存在相识可能。结合徐某自身车上人员险限额较低,推测可能存在为获取高额保险赔偿而串通揽责的欺诈嫌疑。
【调查经过】
公司通过调取轨迹,显示两车事发时仅有前进速度,无倒车记录,印证了杨某可能被追尼的推断。但向事故双方及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均受阻,复议未果。随后,徐某及对方保险公司分别提起诉论。庭审中,公司果断申请达院测攻关键证据:涉事车新行驶轨迹、交警事故全卷,并申请对“是倒车还是被追尾”进行司法鉴定。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意见,明确杨某车辆系被追尾。同时,交警早期笔录也显示杨某最初陈述未倒车且与徐某相识,后续改口。最终,法院采信司法鉴定结论及完整证据链,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无责。判决公司仅需赔偿极少量损失。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评析】
面对存疑案件,保险公司应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固证,并善于通过司法程序推动关健调查与鉴定,从而有效击破保险欺诈,维护保险秩序与公司合法权益。
文章条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